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石化勘设协字[2008] 048号
关于调整补充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使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专有技术及工程项目管理的评选和认定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做到科学、客观、准确、公正,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协会经研究决定,在现有专家库的基础上,对专家库进行补充,将近几年涌现出的优秀专业人员及在某专业领域有特长的专家补充进专家队伍,广泛吸纳全行业各领域的专家,进一步完善协会专家队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多年,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经验,熟悉国内外有关领域发展状况;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
公正;
3.在某专业具有权威性,在某专项上有技术特长;
4.年龄在60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二.专家主要从以下专业和领域中推荐:
1.石化 、 石油 、 有机化工 、 无机化工 、 煤化工 、公用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 设备;
2.工程项目管理;
3.勘察。
三.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经本人同意,填写《专家推荐表》,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原件寄往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行业服务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丁晓京
电 话:010—64827621,64820445
传 真:010—64827621
电子信箱: a64827621@yahoo.com.cn
附件一: 专家推荐表
附件二: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