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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职 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工作会议等主要文件(决议)的起草;负责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及公文审核等。
  2、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工作会议的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负责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取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服务;积极做好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调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和行业的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意见。
  4、负责组织各种技术、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建立健全协会网络,出版会刊;组织信息发布。
  5、协调协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及其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
  6、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
  7、负责协会公文及信函的收发,印章、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发展会员和注销会藉的申报,办理批准手续;办理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的变更申请。
  9、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管理协会经费,编制协会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协会财产的管理和保管;催交和统计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情况。
  10、负责民政部和上级领导机关对协会的各项年检、财务审计及工作检查等资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合完成。
  11、建立健全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实施情况。
  12、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包括:办理分支机构成立的申报手续;监督检查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办理分支机构负责人、地址等变更手续等。
  13、负责协会顾问、专家队伍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做好协会内部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15、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它日常任务。
  (二)行业服务部职责
  1、促进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企业体制改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勘察设计企业实际情况,组织交流、研讨,并向领导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建议,努力为行业和企业做好超前导向工作。
  2、负责推动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管理、质量与HSE管理、行业自律、企业文化建设、办公室工作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交流与能力提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组织开好有关专题研讨会。
  3、负责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政府等有关部门建立专家队伍,参与资质审定。
  4、加快推进业主企业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围绕石油和化工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提供咨询服务,开展专题研讨和培训工作,促进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负责组织优秀工程咨询、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优秀设计基础工作奖的评选。代表行业向国家级评优机构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等行业组织推荐国家级评优参评项目。组织参与国家级优秀工程咨询、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奖等评选工作。
  6、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专有技术的初审和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科技进步奖的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8、负责化工行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继续教育培训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的联络以及化工勘察设计企业各专业注册工程师有关咨询服务。
  10、负责协会会员单位有关信息收集和统计,不断完善、更新会员信息数据库。
  11、围绕本部门工作,不断完善协会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做好服务工作。
  12、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化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技术开发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技术法规。
  2、负责政府委托协会承担的全国26个设计技术中心站和协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充分发挥各中心站和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活动,促进中外技术合作,提高我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水平。
  4、负责组织制(修)订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标准,以及标准的宣贯、实施、管理等工作。
  5、负责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的各项工作。
  6、经质检总局授权,负责会员单位和其它设计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以及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鉴定,开展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技术专题研讨、计算机软件等的联合开发和先进技术的推广,负责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8、围绕本部门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专家网络,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发挥专家作用,向会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培训部职责
  1、按照石油和化工行业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建设业主以及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要求,编制协会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3、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考前辅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业主项目管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5、负责《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宣贯培训。
  6、负责国际项目管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和各类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技术讲座和学习班。
  8、不断加强和充实有关专业培训的教师队伍,补充新的师资力量,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有关专业培训教材的编写、审查、印刷和发行。
  10、负责有关专业培训学员的成绩考核与档案管理工作。
  11、归口管理协会的各项培训,并组织编写培训计划。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项目管理咨询部
  1、中勘协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均挂靠在我协会,下设秘书处。为便于协会与中勘协、中咨协工作的协调配合,项目管理咨询部与两个分支机构的秘书处合署办公。
  2、以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为核心,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事业的发展。为工程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3、按照中勘协分会组织细则和中咨协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加强行业联合、开展专业培训等重要活动。
  4、协助政府部门制定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有关政策、法规,反映会员意见,积极提出建议。
  5、负责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
  7、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营业额百名排序。
  8、负责组织和参加国际间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出国考察;推进与国际项目管理的合作。
  9、负责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与推广。
  10、负责组织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专家队伍的发展与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11、负责拟定两个分支机构及项目管理咨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1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总承包》杂志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13、完成中勘协、中咨协领导以及协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注册工程师办公室
  1、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1]5号文精神,由我协会牵头组建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便于协会工作与管委会秘书处工作的协调配合,协会注册工程师办公室与管委会秘书处合署办公。
  2、在建设部、人事部、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的领导下,做好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管委会有关文件的起草、上报、发布等工作,及时发布本管委会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
  4、负责管委会委员和专家队伍的发展与管理。
  5、负责组织专家编制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大纲、试题设计,建立考试题库,并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试卷、阅卷评分工作。
  7、根据管委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召开管委会委员会议和专家组会议。
  8、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的统一安排下,负责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联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做好注册化工工程师的考试、阅卷评分工作。
  9、配合建设部及全国注册中心做好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注册工作。
  10、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的指导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配合,做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监督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
  11、完成管委会和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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