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研究会活动办法
第一条 本研究会定名为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研究会(简称HSE研究会)。
第二条 HSE研究会是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会员单位指定HSE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家自愿组成的交流平台,在协会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 HSE研究会的宗旨是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环境和谐”的方针和“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坚持“交流、开发、互利、共享”的原则,推动本行业HSE的经验交流、基础开发和成果共享,引导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和改进HSE管理体系,提高本行业HSE管理水平。
第四条 凡协会会员单位,承认HSE研究会活动办法,提出申请,经研究会批准,均可指定专人成为HSE研究会成员。
第五条 HSE研究会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HSE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HSE研究会工作提出建议并监督执行;
(三)代表本单位共享HSE研究会交流和开发的各项成果。
第六条 HSE研究会成员的义务
(一)承认HSE研究会的活动办法,执行HSE研究会的决定;
(二)积极参加HSE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推广HSE的经验和成果;
(四)代表本单位承担HSE研究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HSE研究会设会长一名(可兼任秘书长),副会长若干名(可兼任副秘书长);顾问若干名。
第八条 HSE研究会设工作核心组,负责组织研究会的各项活动,管理研究会的各项事务以及联络协会和相关单位。HSE研究会核心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顾问组成。首届HSE研究会核心组成员由研究会筹委会协商推荐产生,以后则由研究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九条 核心组工作由会长主持,秘书处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十条 根据本会宗旨,HSE研究会组织开展如下活动:
(一)大力开展HSE宣传推广工作,促进各方面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关注;
(二)组织和交流HSE实践经验;
(三)根据行业特点组织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和开发HSE基础工作;
(四)根据成员单位的要求,为成员单位实施和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提供咨询服务;
(五)开发和实施HSE教育和培训;
(六)组织成员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和交流;
(七)争取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为成员单位实施和推广HSE创造宽松环境。
(八)组织成员单位参加研究会倡导和安排的有关活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HSE研究会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同意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HSE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