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介绍 工程咨询 勘察设计 项目管理 执业注册 容器管道 标准规范 工程评优 专有技术 专业培训 信用建设
 
你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东北、内蒙古地区省市院区域合作组织第二次会议在沈阳召开
  2007-10-26
【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加入收藏

 

东北、内蒙古地区省市院区域合作组织第二次会议在沈阳召开
  2007年10月12日,东北、内蒙古地区省市院区域合作组织第二次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会议由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负责承办。合作组织内12家设计院院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共计24人参加了会议,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张宝丰副秘书长和丁晓京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协会副理事长、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院长郭云龙同志主持,他简要回顾了东北、内蒙古地区区域合作组织自去年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在项目合作和全方位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就本次会议的内容、开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张宝丰副秘书长和孙云院长在会议开幕式上分别代表协会和承办单位致辞,丁晓京同志向与会院长通报了协会行业服务部2007年工作要点。各院院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会上分别总结回顾了一年来开展区域合作的情况,介绍了本单位的管理特点和技术特长,并为进一步开展区域合作献计献策。会议经热烈讨论和广泛磋商,大家一致肯定合作组织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在项目合作和全方位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需要努力改进完善之处。一是要研究修改和完善东北、内蒙古地区区域合作组织的合作协议。以郭云龙同志在省市院长会上总结提出的区域合作八条原则、结合西部地区合作组织合作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组织内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加强标准规范和合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以诚信为互信合作基础,逐步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促进区域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三是加强与合作组织内CPE吉林公司设计院、天辰黑龙江分院等原部属大院(或大院分院)的联系和合作,从管理上、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上向大院学习,促进各院的进步与发展。
  会议决定,合作组织第三次会议将于2008年在大连市召开,由大连大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办。最后,CPE吉林公司设计院柴立忠副总经理(代表田霖总经理)作会议总结。会议在团结和谐的气氛中胜利结束。会后,与会院长参观了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
  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为本次会议的举办提供了周密安排和热情服务,全体与会代表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5054875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电话:010-64820646,传真:010-64820656、64820323
邮编:100101            信箱:ccesda@mx.c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