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591号
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夏荔等26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夏荔等26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
夏荔等26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1人) 夏荔 天津市(1人) 胡绍密 河北省(2人) 赵寰 钟蜀平 黑龙江(1人) 李馨颖 上海市(2人) 韩兵康 陈玉堂 江苏省(2人) 钟建敏 邱卫东 浙江省(6人) 唐小军 黄才元 张敏 张建祥 唐柏鉴 赵伟 山东省(6人) 张立军 石剑 孙爱萍 丁月玲 刘志富 孙文慧 河南省(1人) 刘卫华 湖南省(1人) 谭小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人) 高伟 程延川 深圳市(1人) 林铭潮
印发: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关行业协会。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7年4月6日印发
校对:建筑市场管理司 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