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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592号
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王代兵等2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王代兵等2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
王代兵等2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1人) 王代兵 天津市(2人) 林木金 吴秋云 河北省(1人) 石信茹 辽宁省(1人) 邵明贵 李晓明 李千 李庚年 黑龙江省(3人) 刘德复 严福章 赵伯祥 上海市(2人) 成利民 冯蓓蕾 浙江省(1人) 李昕 山东省(6人) 初慧娟 刘华清 丁桂明 张丽艳 刘跃进 刘树才
印发: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关行业协会。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7年4月6日印发
校对:建筑市场管理司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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