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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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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用设备、电气专业与香港工程师学会屋宇装备、电机界别资格互认交流专家组成立并在京召开第一次交流会


  根据1月18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第十次“内地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联合工作会议”精神,注册中心组织召开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和岩土工程师专业委员会与香港工程师学会对口专业界别开展交流工作的研讨会。会后,经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电气工程师专业委员会提名推荐,报部市场管理司、人事教育司同意,组建了公用设备工程师和电气工程师专家工作组。
  内地公用设备、电气专委会与香港工程师学会屋宇装备、电机界别专家组第一次资格互认交流研讨会分别于2008年4月10日和14日在北京召开,双方介绍了各自执业制度开展情况,交换了有关信息资料、探讨了存在的差异并研究了开展资格互认的可行性,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通过研讨,双方对各自执业资格制度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为认真落实CEPA精神促进两地的合作、交流与资格互认提供了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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