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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位置:首页 > 执业注册 > 上级文件 > 注 工【2002】 8号--关于启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及秘书处印章的通知
  2006-9-21 bbb 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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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专业管理委员会及秘书处印章的通知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心,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协会),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经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勘察设计协会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已经成立,从即日起启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印章、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及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印章、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及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印章、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及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印章。

特此通知
附启用印章印模(略)

二00二年八月十四日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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