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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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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石化勘设协字[2007]180号
 
关于印发“2006-2007年度设计专有
技术评审会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协会于2007年9月6-7日在北京召开了2006-2007年度设计专有技术专家评审会。现将评审会纪要印发给你们。
 
 
附件:2006-2007年度设计专有技术评审会纪要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专有技术   评审会   纪要
抄  报:建设部
 
 
 
 
 
2006-2007年度设计专有技术评审会纪要
 
    为推动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促进设计专有技术的开发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精神及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协会于2007年9月6日~7日在北京召开了设计专有技术专家评审会,中石油、中石化、化工行业共15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陈烽英主持,他介绍了协会这几年在设计专有技术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并对评审工作的具体做法作了说明。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委员会主任王文善(原化工部副总工程师)对开展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评审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会上,专家们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各单位申报的设计专有技术在专家函审的基础上进行了审查,并对前段函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专家对通过初审的47项专有技术进行了评审,专家一致通过的42项(详见协会网上公示),需补材料的2项,不同意评定为设计专有技术的3项,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必须大力提倡并促进勘察设计单位的自主开发创新能力,不断促进科技进步,大力开展与装置大型化、节能清洁生产等相关的关键工艺及工程技术研发,使设计企业拥有更多的专有技术和拳头产品。因此,在设计企业中大力开展设计专有技术开发工作,是贯彻落实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对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中指出:对综合资质中考核单位科技创新业绩的设计专有技术,是指企业自主开发、申报,经所在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行业的全国性专业社团组织等认定并对外发布的某项技术。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有责任开展行业设计专有技术的评审工作。大家建议协会应进一步加强力量,把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工作做好,这不仅是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和国家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大家认为要做好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工作,必须把握好对设计专有技术的鉴别。设计专有技术是由设计单位自行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成果。专有技术是一种技术,但又不是一般技术,它与一般的技术区别是专有技术具有先进性、实用性、获利性、保密性。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同类技术中的技术领先程度,并非必须具备独一无二的特性。实用性——专有技术必须是一种成熟技术,能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操作,不能操作的技术不能称为专有技术。获利性——专有技术必须要有价值,能给企业带来利润或竞争优势。保密性——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知识资源要保持它的稀缺性,就必须采取一定保密措施。在这四个方面中最主要的是专有技术与同类技术相比处于领先水平,同时,要给企业创造高价值贡献。因此,只有高贡献、高水平的技术才是专有技术。
  四、与会专家认为,要大力宣传设计企业开发专有技术的重要意义。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和鼓励,以促进在设计行业中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良好风尚,激发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对直接参加专有技术开发工作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企业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与会专家认为,设计专有技术的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强、比较细致复杂的工作。搞好这项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会员单位,依靠评审专家的共同努力。此次评审中,大部分单位都是按规定申报。但也有些单位在申报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材料未附查新报告,没有用户证明,合作开发的设计专有技术未与合作单位取得一致意见,申报的专有技术和已取得专利的关系没有交代清楚,有的材料写得过于简单,看不出先进性。希望各设计企业继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今后的申报工作中,更加认真细致地提供申报材料,共同努力把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工作做得更好。
  六、对有争议的设计专有技术和这次评审的遗留问题,协会将抓紧调查核实,催促有关单位提供补充材料,以便将评审结果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征求意见后及时公布。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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