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决定在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2026年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本协会会员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成立时间达三个会计年度及以上;
4.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二)按《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每次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2023年获得的信用等级证书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有效期至2026年9月28日,为不影响企业开展各项工作,请企业及时申报。
(三)按《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现持有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其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AA及以下等级的,可参加申请进行升级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需按照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3)规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与申报表相对应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申报表中“填表须知”要求进行分册装订,且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2.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连同存入电子版申报材料的U盘一并邮寄至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三、信用评价费用
1.按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协会收取信用评价服务费的标准是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请申报单位在寄送申报材料后的一周内办理支付。
2.汇款账户
户 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账 号:320 756 034 513
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汇款后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信息和收件人信息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电子信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行业服务部(信用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肖宁、耿玉侠
联系电话:13552942977(肖)、18622209709(耿)
电子邮箱:hangye@ccesd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07室
附件:1.2023年获得信用等级证书的企业名单
2.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3.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4.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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